國務院辦公廳印發(fā)《關于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見》_世界微速訊
2023-04-14 15:29:49 | 來源:云財經(jīng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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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意見》確定了八方面的改革任務。一是明確獨立董事職責定位,充分發(fā)揮獨立董事決策、監(jiān)督、咨詢作用,將監(jiān)督職責的重點聚焦在公司與其控股股東、實際控制人、董事、高級管理人員之間的潛在重大利益沖突事項上。二是優(yōu)化獨立董事履職方式,完善董事會專門委員會機制,建立獨立董事專門會議機制,要求財務會計報告及其披露等事項由審計委員會、關聯(lián)交易等事項由獨立董事專門會議事前認可。三是強化獨立董事任職管理,要求獨立董事應當符合獨立性要求,建立獨立董事資格認定制度,制定獨立董事職業(yè)道德規(guī)范,探索建立獨立董事信息庫。四是改善獨立董事選任制度,從提名、資格審查、選舉、持續(xù)管理、解聘等方面全鏈條優(yōu)化獨立董事選任機制,建立提名回避機制,明確獨立董事候選人任職資格審查要求。五是加強獨立董事履職保障,明確上市公司應當為獨立董事履職提供必要條件,強化對上市公司及相關主體不配合、阻撓獨立董事履職的監(jiān)督管理,鼓勵上市公司為獨立董事投保董事責任保險。